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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农村中,我国农民的土地被征用的时候,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,这个补偿分土地补偿的费用、安置补助的费用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费用。有的网友问到,土地在拆迁的时候,上面的树木,青苗等附着物是怎样补偿的呢?
首先这个我们要知道,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的以后,抢种的青苗和建筑上面的附着物是不符合相关标准的,也就是说不能够进行补偿。在我国大部分的地区是按照这个标准进行,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。
土地在被征用了的时候,因为征地导致土地上的青苗受到破坏的时候,是要按照这个作物一个季度的产量和产值来计算的,给予一定的补偿。其中,这个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。
如果农民在征地的时候刚刚种上了农作物的话,要按照一个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来进行工本费的补偿。如果说农作物现在正处于生长期的话,那么要按照一个季度的产值来进行补偿。对于那些快要收获的作物,是没有补偿的。
那些已经种了多年的林木,要尽可能的移植,移植的费用由用地的单位来进行支付。如果不能移植的,而且不能收获的,要按照实际的价值来进行补偿。那些已经成才了的林木,林木的所有者进行砍伐,用地单位只要支付工时费就可以,其他的不给予补偿。